家庭医生应收费多少? 金华物价局征求意见

2016-08-26

  解决看病难问题,拥有一名朋友般的家庭医生或许是一个好办法。今年金华市政府承诺的十件民生实事中,就有一件:签约医生普及率达到20%。

  记者从物价部门获悉,为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分级诊疗制度,推进责任医生签约服务的顺利开展,近期金华将对家庭医生的服务项目和价格进行调整。

  主要涉及家庭病床建床费、家庭病床巡诊费、出诊费、家庭巡诊费和疾病健康教育收费。物价部门将调整方案进行公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1、家庭病床建床费:

  根据有关规定,需要连续治疗,又需依靠医护人员上门服务的患者,按规定申请、评估,办理建床手续,签订家庭病床服务协议,可以由指定医护人员上门提供家庭病床服务。

  【收费标准】 每床80元,包含首次访视时的检查诊断费,可按医保规定支付。

  2、家庭病床巡诊费:

  建立家庭病床后,由家庭医生根据患者病情制定查床计划,患者病情需要或出现病情变化可增加查床次数,必要时请上级医师查床。

  【收费标准】 标准40元/人次。对参保人员每周不超过3次(含)的家庭病床巡诊费,可按医保规定支付。

  3、出诊费:

  遇到病情,病人及家属可以通过电话呼叫或上门约请社区医师出诊。

  【收费标准】 副高以上60元/人次,中级以下40元/人次。按照医护人员数计价。

  另外,家庭巡诊费收费标准为50元/人次,疾病健康教育费为25元/人次。

内容来源于来源:北京日报;记者 汪丹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版权和荣誉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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