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正式启动

2016-07-04

  按山东省政府要求,自今天起,青岛市将全面启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32 所二级以上城市公立医院将全部取消药品加成 (中药饮片除外),实行零差率销售。届时,实施综合改革的公立医院将达到 57 所(其中 25 所县级公立医院已分别于 2013 年和 2014 年启动综合改革)。

  青岛市的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将抓住三条主线推进:

  一是通过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合理界定政府、公立医院、社会、患者的责权利关系,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二是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通过降低药品耗材费用、取消药品加成、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规范药品使用和医疗行为等措施,留出空间,同步理顺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建立公立医院科学补偿机制和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形成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

  三是通过加强基层服务能力建设,上下分工协作机制,综合运用法律、社保、行政和市场手段,优化资源配置,引导合理就医,构建协同发展的服务体系和分级诊疗制度,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破除以药补医机制是确保公立医院公益性的重要一环,也是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必须要解决的首要问题。青岛市将继续以取消药品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作为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切入点,同时,将通过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增加政府投入、改革医保支付方式、降低医院运行成本等建立公立医院科学补偿机制。

  按省规定,公立医院因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 80%,政府补偿不低于 10%,其余 10% 通过医院加强核算、节约成本解决。

  与取消药品加成工作同步,青岛市 7 月 1 日实施的医疗服务价格补偿政策主要是与省定价格衔接,按照不高于省价的原则,对青岛市低于省定标准的门诊诊察费、门急诊留观诊察费、护理费和住院诊察费、手术费等体现医务人员劳务技术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理顺到省定标准,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价格体系、理顺医疗服务项目比价关系。

  通过价格理顺,医院收入结构将发生积极变化,医疗服务行为将得到进一步规范,有利于进一步控制医药费用过快增长。

  长期以来,青岛市医疗服务价格一直执行 2000 年和 2001 年确定的标准,与省级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周边城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相比偏低。从 2015 年 4 月开始,青岛市按照「总量管理、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和与 2009 年省规定价格相衔接的原则,启动了医疗服务价格理顺工作。

  在提高体现技术劳务的服务项目价格同时,已分两批降低大型设备检查项目价格,并将医用耗材费用打包纳入项目价格,倒逼医疗机构主动控制成本,严格控制耗材品种、价格和使用数量,全市医药总费用增幅下降 40% 以上。

  为配合城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推进综合改革,今年青岛市在理顺部分医疗服务价格的同时,将同步增加医保支付和财政补偿水平,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进一步强化医疗机构控费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确保群众医药费用总体负担不增加。

  来源:青岛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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