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代家属签字」有法律依据

2015-10-21

  时下,在医疗过程中,因没有家属签字或家属不愿签字,导致病人耽误手术时机甚至死亡的事时有发生。第二军医大学附属长海医院几位青年医生,在找不到家属的情况下,毅然代替危重病人家属签字,使得手术得以施行,病人转危为安。  

  急需做手术家属不见了

  10 月 10 日下午,记者针对此事件前往长海医院脑血管病中心进行调查。调查中发现为顺国珍老人急救的主要有三位医生:张永巍、杨鹏飞、李强,都是副主任医师,张永巍是中心急诊负责人。

  张永巍查阅了病历记录介绍说,病人是 3 时 12 分送进来的,3 时 18 分就做 CT,诊断为急性缺血卒中,3 时 35 分就进行静脉用药。随即,杨鹏飞和家属赵老伯谈话,告诉他要进行造影和取栓手术,赵老伯同意了,并等在外面。后来,他们发现病人心脏不好,心跳极慢,无法实施取栓手术。这时,张永巍立即请来心内科主任会诊,决定安装临时心脏起搏器,才能施行下一步手术。安装心脏起搏器和全身麻醉,必须家属在两张同意书上签字,可是,家属却不见了。

  医生代签字「责任我们担」

  医生先打 120,希望找到病人的家庭地址,可老太是在公园发病的;再打 110,公安也出警到医院帮助寻找赵老伯。时间一分一秒过去,眼看顺老太的情况越来越危急,心脏科医生和麻醉医生都来了,再不手术就无法挽救生命。于是,张永巍决定,他和李强一起在两张同意书上签字,他们在签字后注了几个字:家属找不到,「如果有什么,就由我俩承担!」

  之后,全身麻醉、安装临时心脏起搏器、取栓手术一一施行。等老太的子女来到医院时,手术已将结束,老人转危为安。记者了解到,为了给老人治疗,在没有收到押金的情况下,已经用去了近 10 万元医疗费,包括急诊用药 8000 元、手术费用 8 万元。

  老人转危为安子女感激

  在采访中,三位医生都表示:「这是件小事,救人要紧。」他们表示,对这种脑卒中病人,抢救的机会稍纵即逝,每相差一分钟,坏死的组织都不断增多,所以必须争分夺秒。

  手术后,顺老太转入监护病房,情况稳定。前天,她又施行了更换心脏起搏器的手术,不日就可进入康复期。事后,顺老太的三个子女也向医生们表达了感激之情。女儿赵顺明说:「救人要紧」这简单的四个字,对我们这些患者和家属来说,那一刻从中感受到了无穷的正能量。

  长海医院神经外科主任刘建民说,医生替家属代签字的事,在 20 年前是很常见的。不过,近年来这种情况已经很少了,主要是医患之间相互信任度降低了。几位年轻医生说,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使得医患关系能够更和谐。  

  「医生代家属签字」有法律依据 

  长海医院医生代家属签字,及时手术救人一命的新闻,引起各方强烈反响。人们纷纷为医德高尚的上海好医生点赞,称他们的举动传递了「满满正能量」。不过,也有一些读者和网友担心,万一手术不成功,医生怎么办?他们该承担怎样的责任?法律界人士指出,如果尽到了合理的救治义务,医生不需要承担责任。

  上海律师协会医药健康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卢意光介绍说,我国 2010 年颁布的《侵权责任法》第 56 条规定:「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也就是说,在紧急的情况下,医生是不需要取得家属的签字就可以做相应的处置的。这个法律规定的依据是,在病人的生命权、健康权和知情权、选择权之间,生命权、健康权高于其他权利。

  针对有网友提出的「因为治好了家属才感激医生」的说法,病人顺老太的女儿赵顺明告诉记者:「无论结果如何,我们都感谢医生。」当时她们姐弟三个来到医院时,母亲还未下手术台,他们就对医生说:「你们这么做,不管结果怎样,我们都能够接受。你们放心,不要有任何顾虑。」赵顺明说:「医生既然能把病人当亲人,我们还有什么不能相信医生的呢?」

  来源:新民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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